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政策:直接从有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进货出口。货物出口后,国内采购环节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按收购成本和退税的规定税率退还,不抵扣或部分转入出口货物销售成本,出口退税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对外贸易稳定的通知》-2退税-4/(36号更好地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考核应在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
1、求09-13年之间的纺织品服装 出口 退税率变化情况,回答的好的话,追加50...1985年3月宣布出口 product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退税 政策。1995年7月,纺织服装-2退税的税率由13%降至10%。1996年12月,纺织服装-2退税的税率由10%降至6%。1998年1月,纺织品和服装-2退税的税率再次提高到11%。1999年1月,纺织品和服装-2退税的百分比从11%提高到13%。1999年7月,纺织出口 退税费率由13%上调至15%,服装退税费率由13%上调至17%。
2004年1月,纺织品和服装-2退税的比例分别从15%和17%降至13%。2006年9月,纺织-2退税费率由13%降至11%。2007年7月,服装-2退税由13%降至11%。2008年8月,部分纺织服装的出口 退税比例由11%上调至13%。2008年11月,再次从13%上调至14%。2009年2月,纺织服装-2退税的税率由14%上调至15%。
2、纺织品 退税率是17%什么时候开始2015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产品出口 退税的费率,其中纺织服装出口 退税的费率提高至17%,实现全额。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实施以来,调整频率较高。部分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的税率提高到17%,对整个纺织服装行业有利。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2退税-3/,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经过频繁的调整,纺织服装的出口 退税比值保持在5% ~ 17%的范围内波动。
2005年是中国纺织服装的黄金高峰出口。为了减少贸易顺差,国家在2006年将纺织品出口 退税从13%降至11%,2007年再降至5%(粘胶纤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粘胶纤维的-2退税比例由5%进一步提高到14%。出口 退税的费率从2009年的16%提高到17%,主要是针对出口近三年纺织服装持续低迷,低端订单加速流向东南亚国家等不利环境。